杨伙盘煤矿被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”
发布日期:2017-12-21
12月11日,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15——2017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陕西省第一届文明家庭的决定》文件,榆林市杨伙盘煤矿被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属于一项综合性荣誉,它既是对杨火盘煤矿前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,又是对杨火盘煤矿今后工作的鞭策和激励。近年来,杨伙盘煤矿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,开展“厚德陕西”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,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,营造了文明你我、和谐矿区的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