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公司第一个光伏电站项目正式获得省发改委许可
发布日期:2016-12-26
12月23日,省发改委传来喜讯——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隆榆阳5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》(陕发改新能源〔2016〕1667号)正式印发,标志着集团公司第一个光伏电站项目正式获得省发改委许可。
该项目位于榆阳区小壕兔乡,占地面积112公顷,总装机规模50兆瓦,总投资42473万元。
根据《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,陕西省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为10%。我集团“十三五”规划火电装机规模目标为5300MW,到“十三五”末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可达到1400MW。该项目有效利用农业的闲置、空余土地建设光伏电站,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、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。